辽宁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
辽宁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
Q/YL003—2018
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
2018-01-31发布 2018-02-1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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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 布
前 言
本标准按照 GB/T 1.1—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辽宁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贺湘凌,曹德军,赵宝贵,胡永腾,张哲,王佳。
本标准于2018年1月首次发布。
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原材料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、构筑物的保温隔热、(钢结构)屋面填充找坡、(钢结构)楼面填充、内置隔墙的填充、基层垫层、基坑填充、路基、市政管道等部位所使用的现浇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5486—2008 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
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
GB/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
GB/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
JG/T 266—2011 泡沫混凝土
JGJ/T 70—200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
JJF 1070—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 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
由干粉料(无机胶凝材料、外加剂、掺合料混合而成)、轻骨料(聚苯颗粒)和水配制而成的轻质混凝土。
4 分类
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按其抗压强度分为Ⅰ型和Ⅱ型两类
5 要求
5.1 技术要求
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。
表 1 聚苯颗粒轻质混凝土技术要求
5.2 净含量偏差
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6 试验方法
6.1 试验环境
标准试验环境为:空气温度(23±2)℃,相对湿度(50±10)%。在非标准试验环境下试验时,应记录温度和相对湿度。
6.2 干表观密度和抗压强度
按 JG/T 266 的规定进行。
6.3 导热系数
按GB/T 10294 的规定进行。
6.4 线性收缩率
按照JGJ/T 70 的规定进行。
6.5 燃烧性能等级
按照 GB 8624的规定进行。
7 检验规则
7.1 检验分类
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。
7.1.1 出厂检验
产品出厂时,必须进行出厂检验。出厂检验项目为湿表观密度和净含量。
7.1.2 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项目包括5.1中全部项目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常生产时,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;
c) 正式生产后,产品的原料、配方、工艺及生产装备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d) 产品停产六个月及六个月以上,恢复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8.2 组批与抽样
8.2.1 组批
同种产品、同一级别、同一规格产品 30 t 为一批,不足一批以一批计。
8.2.2 抽样
抽样应具有代表性,采取随机抽样方法,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10 个包装袋,从每个包装袋中取等量样品并混匀,总量不少于 5000 g。
8.3 判定规则
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。若有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,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项目加倍取样复检,全部复检项目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;若有复检项目不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9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9.1 标志
产品标志内容应包括:
a) 产品名称;
b) 产品型号;
c) 生产厂名、厂址;
d) 生产日期、批号;
e) 产品的执行标准
9.2 包装
粉料和轻骨料要分袋包装,粉料应采用有内衬防潮塑料袋的编织袋或防潮纸袋包装;骨料应采用塑料编织袋包装。产品的包装应无破损、封口严密,并能保证产品在贮运时不受损坏。
9.3 运输
运输、装卸过程中,应整齐码装,不得挤压、碰撞、扔摔,保持包装完好无损。运输过程中应防雨、防晒、防火、防高温。
9.4 贮存
应在阴凉、干燥的场所贮存,贮存温度为 5℃~35℃,并要注意防风、防雨、防晒、防火,不宜露天存放。产品贮存期为 6 个月。